今年我国早稻市场与价格走势探析

  早稻上市在即,有关人士普遍预测,今年早稻市场价格将在国家最低收购价每百公斤140元以上的高价位运行,波动幅度不大。但记者在稻谷主产省江西调查发现,由于下半年粮食生产形势特别是天气形势的不确定性,以及全国集中“治超”对货运的影响,致使今年早稻价格和市场走势仍存在变数。

  今年早稻新粮高价位运行,主要是由当前较为紧张的供求关系决定的。第一,这是去冬今春两次粮价猛涨行情的延续。虽然自3月中旬稻谷价格涨至历史新高以后,国内稻谷价格缓慢回调,但目前市场价仍维持在每百公斤140多元的高位。第二,今年我国早稻播种面积扭转了连续7年下滑的局面,预计总产增加40多亿公斤,增长13%,但这仍是恢复性的增长,即使全年粮食达到农业部4550万吨的预期产量,仍然满足不了当年的消费量。第三,多年来市场对早稻的“不欢迎”和各地“双改单”,使早稻的产需缺口尤其大,而早稻品质的提高和功用的拓展又抬高了早稻的身价。第四,经历去年非典时期的粮食抢购、粮价大幅上扬的市场波动,各地今年加大了地方储备粮的投入,由于早稻、早米易储藏的特性,这部分新增补库需求将对今年早稻市场构成有力支撑。

  专家认为,早稻市场价格波动不大,国家政策将在其中起到主要作用。一方面,国家为扶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,3月份出台了早籼稻140元/百公斤的最低收购价政策,最近有关部门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暂停拍卖陈化粮、防止集中出库,这些政策都将有力地防止谷贱伤农,使粮价稳定在高位;另一方面,国家强化宏观调控,加强市场管理,制定应急措施,防止粮价过度上涨。按传统经验,每百公斤早稻的市场价至少要比晚稻低8-12元。但今年国家制定的晚稻最低收购价只比早稻高4元,这将打压粮农过高的期望值,挤压早稻价格不会过高。

  多数业内人士因此认为,今年早稻每百公斤市场价将在150元左右的高位徘徊,最高160元,最低140元。这也是当前农民、市民和经销商普遍能够接受的价位。这一价位既有利于保证种粮农民的利益,促进粮食生产长远发展,又有利于维护当前市场价格的稳定,维护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的大局。7月初,江西吉安、南昌零星上市的早稻新粮开秤价大都在144-150元之间,个别优良品种收购价达到了160元。

  目前,业内人士对早稻市场价格是“高开高走”还是“高开低走”看法不一。“高开高走”论的依据主要是对下半年天气形势不乐观的担忧,认为晚稻增产存在困难。数据显示,今年前6个月,江西大部分地区持续降水偏少,6月份江西省全省降水量比多年均值少了四成,为50多年来倒数第二。预测今年后汛期,江西全省降水将明显偏少,随着高温少雨天气出现,江河水位将不断下降,水库蓄水将进一步减少,全省可能发生伏、秋旱;而同时,南方不少水稻产区目前正遭受了洪涝灾害的袭击,早稻收割、晚稻栽种面临困难。

  “高开低走”论的依据,一是为了与晚稻144元/百公斤的最低收购价衔接,二是对当前的集中“治超”影响货运感到担心。6月20日以来,全国开展的集中“治超”行动抬高了运价,有的货车主为避风头还拒绝出车,导致江西西瓜、蔬菜等农产品积压滞留、产地价格大跌。虽然目前有关部门已采取“绿色通道”等措施缓解了这一问题,但粮食不属于鲜活农产品,因此形势令人担心。

 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,这两种情况的严重程度将可能分别决定“高走”或“低走”的幅度,而对两种情况预期或现实的变化也会使早稻市场价格出现起伏。如果单独某一方面特别严重,不排除在特定的时段出现每百公斤早稻市场价高于160元或低于140元的可能。这将是今年早稻市场最大的变数。对此,有关专家提出,粮食购销企业在早稻收购中应该不抢不推,掌握粮源,随行就市,灵活应变。

  专家们还提出,早稻价格由于“治超”出现低走态势将是短期问题,但会影响农民种植晚稻的积极性和资金投入,因此政府部门应趁早作好解决问题的预案,防止“治超伤农”。而如果由于气候因素导致早稻市场价格过量高走,政府更应作好稳定粮食市场和采取措施抗旱的两手准备。

  虽然早稻收购市场已经放开多年,今年国家又新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粮食流通和加强市场管理的政策,但由于当前粮食市场供求特别是产需关系较为紧张,市场主体多元化,新政策发挥作用还需各种配套措施,业内人士认为今年早稻收购可能以“乱市开场”。

  专家分析,可能造成今年早稻收购市场混乱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:

  第一,僵持时间较长,价格起伏频繁。去年粮食市场前低后高的反差和当前市场供求紧张的态势,将分别给市场主体的购销行为造成影响。一方面,去年尝到甜头的粮食经销商将报定“掌握了粮源就掌握主动”的思想,努力在短时间内争夺尽量多的粮源;而另一方面,去年“早卖吃亏”的教训将使粮农在今年早稻销售中产生强烈的惜售心理。业内人士因此认为,今年早稻购销的僵持时间会较长,收购高潮难以形成,市场变数较多,价格起伏频繁。

  第二,配套措施滞后,可能对市场监管造成不利影响。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和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》提出了实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、赋予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检查权等,为粮食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。但由于目前仍有不少地方的粮食局还属于事业单位,不符合《行政许可法》规定,对市场管理缺乏执法身份依据;各地关于粮食收购经营者的准入标准未能及时制定,该批准的没批准,该清理的没清理,市场主体混乱。这些相关配套措施未能及时出台,可能对市场监管造成不利影响。

  第三,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弱化,竞争力不平衡,不利于粮食市场稳定。2000年早稻收购市场放开后的几年,江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早稻的收购量占全省早稻商品粮都不足50%。各地粮食购销企业改制的深入程度和具体情况不一,其竞争能力也强弱不一。特别是随着农民惜售心理加重、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投放不再单一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,将可能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仓容优势和资金优势呈现“疲软”态势。主渠道弱化,对价格的引导、对市场的带动将失去载体,其它渠道增加,市场主体繁杂,点多面广,监管难度加大。

  另外,如果受集中“治超”影响导致运价上扬,或者货车停运导致粮食外运困难,农民“卖粮难”,产区早稻市场价出现低于140元/百公斤的情况,早稻收购市场的情况将更加复杂。

  有关人士认为,应充分预测早稻市场可能出现的这些情况,并未雨绸缪作好预案趋利避害。作为粮食经销企业,应在加强行业自律的基础上,规范竞争行为。作为政府部门,当务之急是应该尽快出台细则,确定粮食收购经营者应具备的具体条件,以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清理审批规范市场。对于粮食局仍是事业单位的地方还应尽快依法将其改为行政单位,以真正赋予其执法检查权,担当起管理市场的职能;对于由于时间紧迫一时难以调改为行政单位的县级粮食局,其执法检查权可暂时上收到具备执法权的市级粮食局执行。

来源:农业科技网

 

 

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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